根据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评选的通知》(沪成协(院校)【2016】第1号),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鼓励在校学习的广大学生积极投身终身学习活动,宣传和实践终身学习理念,进而积极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为此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决定在全院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学学生中开展2016年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活动。根据本次评选结果,学院将择优推荐10名优秀学生标兵参评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
一、 评选范围
1. 在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学学习的本专科在籍注册学生,可参加评选。
2. 2016级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 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遵守校纪校规,品行优良,尊师重教,热爱学习,能成为其他学员学习的楷模;
3. 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学习认真,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学安排和学生活动;
4. 关心学校,乐于奉献,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术品行;
5. 具有扎实的学习基础,结合自身的情况,善于学习,能创造性开展学习,注重自身能力培养,学习成绩优秀,使自己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三、 评选名额
1.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评选20名优秀学生标兵;
2. 学院根据各个教学点在籍学生规模,确定各个教学点推荐候选人名额;
3. 各个教学点(授课点)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学院规定名额范围内推荐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无事迹突出者可不推荐。
四、 评选方法
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评选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 学院下发评选通知,具体部署评选工作;
2. 各教学点(授课点)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坚持自下而上的推荐方法,坚持评选标准,遴选合适的推荐对象,并做好相关先进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3. 学院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将组织专家评审,上报学院讨论并公示之后,最终确定20名优秀学生标兵名单。
五、 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材料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形式申报,各教学点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 每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填写《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按附件样张格式),要求主要事迹栏填写不超过500字的事迹概述;
2. 除填写推荐表中的事迹概述外,优秀学生标兵还需另外提交一份优秀学生标兵事迹材料:要求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在1000字左右;
3. 文字材料格式要求:标题宋体粗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A4纸),1.5倍行间距。
4.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5月16日
5. 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jxjy_xgb@ecust.edu.cn
六、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院评比工作小组,由学工办负责本次评比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4月29日
附件: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